You are here: Home > 時政牢騷 > 维权律师的中国(zz)

维权律师的中国(zz)

维权律师许志永的中国(zz)

來源:http://zpcp.blog.sohu.com/130283247.htm(可能會不知道什麽時候就被和諧)

作者:長平

長平的twitter如此評論:“FT专栏,关于许志永。我很高兴,上周写的文章,延到本周发,就成了马后炮。我希望以后的类似事件,我都赶不上发言,问题就已经解决了。马后炮万岁!且慢,许志永还在“候审”……”

 

题记:本文写于上周,未能赶上本专栏发稿时间。本周刊发之前,传来令人惊喜的消 息:许志永获得取保候审。接下来,关于他到底有罪没罪,“公盟”该交纳多少税金,是否该对它处以最高限额的罚款,以及“公盟”该不该被取缔,乃至民间组织 在中国该有多大的空间,抑或均可期待一个公正的裁决?

上一次见到许志永,是今年5月底,在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我竟问他,“公盟”在钱上安全吗?因为我知道,有些人喜欢在资金来源上做文章,以为拿了西方人的赞助,就成了“汉奸”。他回答说,都是耶鲁法学院给的钱,那是学术机构,绝对没有问题。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一个NGO组织,会遭到税务局的伏击。

我们谈到了邓玉娇案,他主动说,“公盟”的律师被邓家解约,地方政府固然形迹可疑,但自己的工作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然后又说到著名的左翼网站“乌有之乡”,不久前遭到选择性“执法”,尽管政见差异甚大,但是他为它作了辩护。

回来后找出《我们时代的宪政共识——为“乌有之乡”辩护》一文,看见他写道:“作为宪政主义者,我们追求言论自由,绝不仅仅是追求我们自己的言论自由,而是包括与我们不同观点的人在内所有人的言论自由。”

他呼吁所有的中国公民,无论观点如何不同,都要遵守基本的宪政共识——民主、法治 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关于法治,他写道:“法治的核心在于约束权力,把权力纳入规则之中,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用法律的大棒 治理别人,这必然是一个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

一个诚实而正值的人,当他的身份发生变化时,他曾经说过的话,不会变成让他尴尬的东西,恨不得抹掉过去;恰恰相反,那些话会成为支持他的力量。许志永就是这样,他留下的这些声音,如今正在为他自己辩护。

上周,在北戴河的一个主题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治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坦承:“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

我相信,所有正值的法律工作者,听到这个话都会感到痛心。也许他们不知道,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也感同身受。我曾经说过,执政党于1995年提出“依法治国”的主张,并于1997年将它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之后,十多年来,这是最得人心的一个治国方针,几乎和市场经济政策平分秋色。媒体记者也随之分成两类,一类是财经记者,一类是法治记者。相对应的两类学者,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成为媒体争抢的明星。

我们都坚信,通过法治建设,中国会找到一条符合正义原则并能持续发展的治理道路。我工作过的媒体,不止一次刊登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那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然而,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法律在中国不仅没有被信仰,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得到,而且日渐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如何不叫人扼腕叹息?

其中最具有悲剧性的,是维权律师的奋斗。这是一群抱持宪政民主观念的理想主义者, 他们相信法律的光芒正在一点一点地照亮自己的祖国,一个让正义得到彰显、权力受到限制、自由得到保障的未来指日可待。他们是法律的传教士,深入到社会底层 那些贫穷、悲苦而绝望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中间,说服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公理,相信和平的抗争。许志永就是他们中间的代表,如今身陷囹圄,那些受他影响的 人,追随他的人,委托他代理冤情的人,何以心安,何以自处?

敢怒而不敢言的屈辱写在脸上,绝望的气息飘荡在空气中。当我听到一个朋友反复说: “所有理性的道路都被堵死了。”我感到有些害怕。尤其当我看到梁文道先生的文章《中国已成索多玛》时,不禁悲从中来。索多玛是《圣经》中描述的一个罪恶之 城,结局是上帝放火和硫磺将其毁灭。梁先生是一个温和、理性而宽厚的人,对中国的进步充满了期待,在许志永被捕之后,也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和他平时 娓娓道来的文风不同,这篇文章写得十分动情。这也是这些天来,很多人谈到许志永时的表现。像他这样小心谨慎地推进法治的人,都要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还 有什么道理可讲呢?

不过,每当想到许志永的温和与理性,我就为自己的情绪大恸而难堪。我甚至在心底祈 求政府:请不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煽情吧!但愿我是杞人忧天,我真的比沈德咏副院长更加担心,不仅担心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还担心理 性和平的抗争渠道被阻塞之后,从历史深处吹来的暴戾之风再次肆虐。

我找出两部电影的碟片,放给来访的中学生客人观看,然后和他们展开讨论。一部是 《甘地传》,一部是《特蕾莎修女传》。我希望他们理解非暴力抗争的观念,也希望他们思考如何设身处地去帮助弱势人群。我没有告诉他们的是,这也是我看到媒 体报道中,两个律师谈到许志永的言行,再一次想起了这两颗圣洁的灵魂。不妨照录于此——

许志永曾经多次探访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河南维权人士汪海洋回忆说:“许志 永博士奋不顾身地到这些地方和他们理论,当然是非常理性地理论。看守打他,他就让他打。‘你打,你打吧。’最后因为他正气凛然,使原来打过他的人见了他就 望风而逃。所以这种精神,我觉得,在中国人来说,太少见了,也太可贵了。”

广东律师庞琨回忆许志永讲课时的情景:“他就讲到,去维权的时候,首先你要带着一 种受苦的心态去,为老百姓受苦、为权益受苦的一种准备。(他)甚至受到过别人的攻击,而且始终是面带微笑,用一种从容和一种怜悯的姿态去看待那种暴徒的方 式。我觉得这是我们一般普通人做不到的。”

特蕾莎修女对一个自我否定的麻风病人说过:世界上没有麻烦病人,只有麻风病。我曾经据此发挥说:世界上没有穷人,只有贫困;没有富人,只有财富。今天我还要进一步发挥说:世界上没有恶人,只有罪恶;没有暴君,只有强权。在我看来,这也是法治主义的观念。

当然,许志永不是甘地,也不是特蕾莎修女,他是一个想要为国家进步出力的维权律师。

第一次见到许志永的时候,他正要去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后来读到了他在耶鲁写的文章《回到中国去》,深受感动。

他讲到一个美国教授说中国是一个贫穷的国家时,“我心中像触电了一样,难过到了极点。……我就生在那样一个贫穷的国家,那些贫困属于我,那些苦难属于我。”

于是他决定尽快回到中国。他写道:“回到中国去,不知道又要面对多少求助信件,面对多少含冤者期待的目光,面临多少愧疚和不安,面临多少猜疑和责难,甚至面临失去自由的痛苦。”

五年之后,他的担忧变成了现实,正在面临失去自由的痛苦。他继续写道:“回到中国去,那是我的家。……那里有沉重的责任,有必须承受的苦难,有一生的幸福和骄傲。”

3 Responses to “维权律师的中国(zz)”

  1. Xiaoyue说道:

    "⋯⋯梁先生是一个温和、理性而宽厚的人,对中国的进步充满了期待,在许志永被捕之后,也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和他平时 娓娓道来的文风不同⋯⋯"
     
    不敢苟同
     
     

  2. 啊啊说道:

    很好!支持

  3. 啊啊说道:

    很好!支持

回复 啊啊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