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爺儅上東莞市政協委員了,先恭喜下:D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來就搞了11份提案。
我才知道原來現在東莞的民辦教育已經比公立教育要好了。我還一直以爲只有上不了好的公立學校的人才會去上民辦學校呢。
本著我一貫右派自由化立場,有點對不起篤爺了,我是大力支持民辦學校和公立學校搶生源的。並且公立學校生源搶不過民辦學校的生源是很正常的。
我的觀點如下:
1、教育是需要花大錢的,而目前國家並不想花那麽多錢,從國家的教育投入佔GDP或者財政縂投入的百分比中就能看出來,具體到中小學生就更少了。這個是事實,不是觀點,但是是我觀點的前提,所以我列出來了。
2、由於1,那麽優質教育由誰提供?民辦教育。因爲國家給不起錢。就算國家給得起,也不可能每所公立學校都達到民辦學校的水平(如果國家不限制民辦學校的話)
3、公立學校是干嘛的?是提供一個相對公平的上學的機會。如果一個國家的底層民衆沒有上升渠道,國家是不穩定的。在古代,這個渠道是通過科舉來完成;在現代,基本上是通過上大學來完成。當然在現在的環境下,上升的渠道不但只有上學,各種途徑都有,但是目前來看,這個還是最大的渠道。
4、那是不是意味著窮人的孩子就輸了很多呢?剛好因爲民辦教育要打好牌子,吸引更多的優秀學生,肯定會對優秀學生進行一些減免學費甚至提供生活費之類的優惠措施,反而讓某些特別優秀的窮人的孩子能享受到他原來享受不到的優質教育。
5、是不是意味著公辦教育就一定競爭不過民辦教育呢?在中小學層面上,恐怕這不可避免了。因爲篤爺提到的《義務教育法》。當然,《義務教育法》是用來保證社會公平的,是爲了盡量消除公立學校之間的不平等。在民辦學校出現之前,所謂的重點學校其實就有點這個意思,通過收有錢人的擇校費提供優質教育,考上去的就不收擇校費吸收優秀學生。但是重點學校的政府撥款會比較多,所以實際上就是用全部人的錢補貼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孩子。而《義務教育法》的根本目的,就是:公立學校盡量全部都一樣,哪傢差別都不大。這樣會少一些權力尋租,而且能讓孩子就近入學,窮一點的孩子和有錢一點的孩子,不管住哪裏,都能在家附近享受到差不多的教育。如果我想得到特別優質的教育(我不是說公立學校不優質),那麽你要麽特別優秀,要麽特別有錢,去民辦學校。當然,這是理想情況,在這種理想情況下,要提高公辦教育的競爭力,那麽就意味著所有的公辦學校要一起提高,相對民辦學校要難多了。如果我先提高一兩所公立學校的質量不可以麽?但這就違背《義務教育法》的目的了。我不是說《義務教育法》不好,但是它的理念就是公立學校只提供基礎的普遍的而不是優質而小衆的教育。
6、具體到東莞,問題在哪裏?問題可能在東莞有錢人太多了,或者是民辦學校太多了(其實這是好事,不應該限制民辦學校的數量,更不應該減少東莞有錢人的數量- -b),以至於本來應該是小眾化的民辦教育成了普遍。不過話説回來,這樣子公立學校如果招生少了的話,平攤到一個學生身上的資源就多了啊,這樣子教育應該更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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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
1、爲了達到公立學校盡量公平,所以教育資源(包括行政撥款和人力)應該向比較“差”的學校傾斜。優秀的老師應該從相對較好的學校調到相對較差的學校裏面。這個也是爲什麽我說上面第5點的第一句話
2、那麽篤爺說的要不要都在同一天呢?自然答案也是很清晰的。爲了保證一些優秀的窮困孩子能享受到民辦學校的優秀資源,所以必須提前考試(或者是入學面試之類),讓窮困孩子有機會去民辦學校上學,就算沒有通過考試,或者雖然通過了,但是沒有拿到獎學金,也能進入公立學校享受普通教育;而不是在同一天舉辦,堵住嘗試選擇民辦學校的孩子的退路。